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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打字領4萬」高薪誘騙台人赴柬當豬仔!人蛇4幹部2審從重改判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台灣先前爆發多起以高薪打工當號召,誘騙被害人到柬埔寨當豬仔,不從被凌虐等事件。(示意圖(非該案事件)/資料照)

▲台灣先前爆發多起以高薪打工當號召,誘騙被害人到柬埔寨當豬仔,不從被凌虐等事件。(示意圖(非該案事件)/資料照)

台灣先前爆發人蛇集團已「高薪打工」誘騙國人到柬埔寨,再強押進入詐團工作震驚社會!各地檢警陸續偵辦並逮捕相關涉案人等,其中一案核心幹部周姓女子等4人被起訴後,被屏東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分別判處11月至2年2月不等徒刑,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人口販運防制法從重量刑,判處1年7月至3年8月不等徒刑。

根據判決書指出,2022年6月底、7月初間,被告陳姓、賴姓、周姓等3名女子,以打字月薪4萬元等誘人求才廣告,涉嫌誘騙王姓等10位年輕人出國前往柬埔寨工作,加入外稱「萬源集團」、「萬利集團」或「萬古集團」等詐欺犯罪組織集團,林男則負責司機工作。把人騙到柬埔寨後即可獲取獎金,仲介10多人一共獲取美金1萬800元、美金4000元、美金1300元、新臺幣5萬元報酬。

同年7月起至8月底止,陳姓等4人,聽從上游指揮者指示,由賴女擔任「人事部」組員兼財務,誘騙國人出境加入該犯罪集團及管理零用金;陳女為小組長,負責管理組員及查驗行動電話內容;周女為「人事部」組員,招募國人出境;林男則聯繫、載送受招募的國人,並辦理及代領護照、偽造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等事宜。

屏東地方法院依妨害自由罪,判處陳女2年2月、賴女1年10月、周女11月,林男則判處2年、緩刑5年,檢方認為量刑太輕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陳女等人所犯,構成人口販運防制法,從重判處陳女有期徒刑3年8月,賴女3年2月,周女1年7月﹔林男則判處2年徒刑,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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