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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欠23萬不還!他竟揪「現任」發傳單爆料 不道歉不和解法官搖頭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吳男夥同現任林姓女友,在許姓前女友住處附近廣發傳單告知鄰居許女欠債。(示意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吳男夥同現任林姓女友,在許姓前女友住處附近廣發傳單告知鄰居許女欠債。(示意圖/記者邱榮吉攝影)

高雄吳姓男子因不滿許姓前女友欠債23萬元,竟夥同現任的林姓女友在許女住家附近散布傳單,許女不滿個資遭散布因而提告,案件上訴到二審後,高雄高分院依違反個資法分別判處吳男和林女4個月、2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吳男和許女原先為同居情侶,但後來因個性不合分手,但許女欠吳男23萬元沒有歸還,吳男於是夥同林女在2023年1月21日上午9點多,到前鎮區許女住家附近散布傳單,還將傳單投入鄰居信箱,傳單內容載明許女個資,包含年籍資料、住址、電話等,上面還寫著「原因:借錢不還 訊息已讀不回 電話不接 實在難以聯絡 希望左鄰右舍幫幫忙」等文字。

而許女不滿隱私遭到侵犯憤而向前鎮分局報案,警方則調閱監視器後確認吳男和林女涉案,後續依違反個資法究辦,並遭到雄檢起訴,一審時分別判處2人各4個月及2個月徒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天。

而吳男不滿上訴,主張自己已坦承犯行要求從輕發落,也希望合議庭給予緩刑機會,而林女否認犯行,後來合議庭認為兩人皆為道歉或向許女和解,因此將他上訴駁回,但尚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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