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噁!北市已婚老巡佐狂追年輕女警被拒 「下藥迷昏帶進旅館」判決出爐

記者李依璇/台北報導

受害女警案發後受創甚深。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翻攝自Pakutaso )

▲受害女警案發後受創甚深。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圖/翻攝自Pakutaso )

台北市中山分局資歷超過20年的已婚游姓巡佐,熱烈追求年輕女警不成,2022年間邀請女警到韓國餐廳吃飯,在酒中摻入含有鎮靜劑的藥物,待對方意識昏沈後,將人帶進汽車旅館超過1小時20分鐘;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出爐,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游姓巡佐2年8月。

游姓巡佐已婚並育有子女,曾捲入感情糾紛事件,2018年間被列為風紀輔導管理對象,沒想到事隔不到幾年又再次闖禍,手段還更為惡劣。

2022年2月13日間,游姓巡佐單獨邀請年輕女警到韓式餐廳用餐;當晚6點半,游男將含有鎮靜效果的藥物倒入杯中,再倒瑪格利酒,女警喝下後開始感到頭暈、意識不清。游男趁女警昏沈,攙扶她搭上計程車前往五星級汽車旅館,在晚間7點42分步入旅館,直到9點10分才離開。

檢方調查時,游姓巡佐坦承基於好玩將藥物摻進酒中,再以筷子攪拌均勻後遞給女警飲用,他以為是解酒藥,並不知有鎮靜效果。同時也否認性侵或其他不法行為,辯稱因自己已婚,對方單身,怕同事講閒話,才好意帶她到摩鐵休息,無論在計程車上、旅館門口都有一再確認女警意願,對方也表示可到旅館小睡。

中山分局。(記者陳弋攝影)

▲中山分局。(記者陳弋攝影)

女警則說,游姓巡佐是她警職上的長官,曾多次邀約單獨吃飯她都拒絕,當時對方以要去警大受訓、慶祝升官為由找她吃飯,只好答應,這也是首次單獨用餐。當晚喝酒之後就感到非常疲累、想睡,不僅拿不起筷子也無法站起身。

游姓巡佐此時稱要帶她去朋友的茶行休息,但完全沒有提及要去旅館,她則是明確說要回家,模糊之間就到計程車上,進入旅館前有聽到「進旅館」,她也說不要、要回家,但游姓巡佐仍將她拉進去,全程她不斷說要回家,最後有印象時已在回家捷運上。

女警指控,平常在家也會喝酒,酒量很好,喝2、3罐罐裝裝啤酒,甚至一瓶紅酒都不是問題,不可能發生這種狀況。她喝下游姓巡佐那杯酒後,產生嚴重的記憶缺損。她與游姓巡佐完全沒有私下交往情誼,案發當時若知游男要帶她去汽車旅館,絕對不會去,「我年紀都可以當被告女兒了,誰會想到與朝夕相處之同事吃飯,竟被下藥帶去旅館」。

女警母親也稱,女兒當晚10點多回家,顯得非常昏沈,平常女兒有喝酒習慣,夏天也把啤酒當飲料喝,不曾如此不舒服,從案發後,女兒每每提到這件事都會大哭,無法睡覺,甚至還要去看精神科。

法院進一步審查兩人之間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發現游姓巡佐曾多次對女警示好,不斷傳訊稱「我好孤單」、「孤苦無依」、「宛如汪洋中的一條船」、「愛妳呦」、「我會每天都想妳的」、「很想很想」等曖昧訊息,但女警都只是基於禮貌回應,可知游男是單方面對女警有好感。

游姓巡佐將女警迷昏帶入旅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游姓巡佐將女警迷昏帶入旅館。(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續指,女警在案發前一日,曾說想找其他女同事一起用餐,但游男卻拒絕。游姓巡佐身為已婚警官,即將受訓升官,竟甘冒刑罰與懲戒風險,大費周章取得藥物,更趁女警不知情時下藥,在她精神昏沉之時,不選車程僅7分鐘的女警寢室派出所,反而要花千餘元去旅館開房,可推知游男是本於興奮或滿足自身性慾目的,才對女警下藥,認定被告是基於猥褻之目的剝奪行動自由。

至於游姓巡佐辯稱是因避免流言蜚語、八卦才將女警帶去旅官休息,顯然與常情不符,完全不足取,又以幽靈抗辯試圖卸責。然而全案因女警記憶缺失,又無證據可證明游姓巡佐曾在旅館內有猥褻、性侵行為,因此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游男有期徒刑2年8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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