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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當詐騙集團軍師!爆300萬藏橋頭地院法官辦公室 北檢分案偵辦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針對鄭鴻威疑似藏錢在橋頭地院法官辦公室,北檢另案偵辦。(圖/資料畫面)

▲針對鄭鴻威疑似藏錢在橋頭地院法官辦公室,北檢另案偵辦。(圖/資料畫面)

檢調偵辦律師鄭威鴻等人涉嫌與詐騙集團勾結,擔任「軍師」,犯洩密、洗錢、組織犯罪等罪,台北地檢署13日偵查終結,起訴鄭鴻威等共18名律師、助理、會計師。台北地方法院召開羈押庭時,檢察官爆料,為了隱匿犯罪所得,鄭鴻威曾涉嫌將其中一筆300萬元藏放在橋頭地方法院石姓法官辦公室。對此鄭鴻威否認,強調該筆錢是單純個人的購屋款。不過北檢針對此部分,已分案另案偵辦,不排除將傳喚石姓法官說明。

橋頭地方法院則表示,目前石姓法官已經主動交出與鄭鴻威的對話紀錄自清,因在鄭男的案件中,石姓法官未曾被檢方列為關係人偵訊,本身也未曾審理過鄭男擔任辯護人之相關案件,但本於勿枉勿縱精神,已著手進行內部調查。

台北地方法院13日召開接押庭時,檢方爆料,鄭鴻威曾將一筆300萬元現金藏放在石姓法官辦公室,有隱匿犯罪所得之嫌。另於收押期間,曾透過律師,將其通訊軟體的帳號、密碼交給助理林佳毅,要林男依其指示辦事。林男則一度於偵訊時坦承部分犯行,羈押庭時又翻供,加上尚有多名共犯未到案,建請法官將2繼續羈押禁見。

不過鄭鴻威僅承認洩密,否認組織犯罪、洗錢,也沒有隱匿財產之意,且自2023年12月後,便幾乎沒再接詐騙集團案件。他也不知情林佳毅是共犯,但因被收押當時手上還有其他民事案件,因此交給林男通訊軟體的帳號、密碼是為讓方便繼續處理案件。

至於藏現金一事,鄭鴻威強調,因為和石姓法官本就是熟識的朋友,石姓法官也曾經在建設公司上班過。2023年間,因為想買房,請石姓法官幫忙找,也因此先拿出一筆錢,請石姓法官如果找到不錯的代銷商或建商,有好的建案,可以先幫忙支付預售工程款。該筆錢絕對和詐騙等部分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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