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保全迷戀女住戶,傳露點照、鹹濕訊息不斷騷擾,下場慘了。(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在擔任仁武區某大樓保全期間,瘋狂迷戀女住戶阿涵(化名),甚至還對其存有性幻想;李男還將心動化為實際行動,不斷傳訊息展開追求,甚至傳送露點照、露骨訊息。阿涵最後不堪李男騷擾,蒐集2年多來的簡訊提告,橋頭地方法院以違反《跟蹤騷擾罪》盼李男拘役7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男擔任仁武區某大樓保全,2年間持續以暱稱「晚班」傳訊追求女住戶阿涵,導致對方不堪其擾。在111年6月至112年8月間,阿涵留下李男騷擾簡訊就有43封,不但親密地稱呼阿涵為寶貝,表達愛意外,還流露出自己對於阿涵的滿滿性幻想。
「寶貝,我決定做一件事…那就是…『睡覺』…然後在夢中跟妳愛愛…我很欠人扁喔!」、「X=我,Y=愛,Z=妳!…會說…我愛妳…不管是精神上或肉體上…我現在是吃錯藥了吧!」、「決定給你看『露點照』,這樣可能會被關比較久」、「當我心累的時候,妳可以趴著讓我從後面進入妳的身體嗎?我會對妳負責任的,老婆大人⋯ㄟ」,阿涵這段時間內兩度報案,但李男仍不間斷地傳訊、傳露點照騷擾。
阿涵對於李男行為已經心生畏懼,因而蒐集所有簡訊當作證據,交付警方提告;李男否認跟騷犯行,強調對方並未明確拒絕,還曾收下贈予的火鍋料,兩人曾經交往;阿涵主張,起初認為是單純住戶交流收下,察覺李男不對勁後便未收過任何東西,並提交4封明確拒絕的訊息證明。
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李男雖有碩士學位,但對法治觀念淡薄,無視告誡與阿涵身心痛苦,直到法院審理時依然故我,持續騷擾、打電話、傳訊息,犯後態度不佳,依多數犯罪責任遞減原則,判處應執行拘役70天,可易科罰金一日1000元折算。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