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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踢爆柯市府「新光醫院容積率大放送」!北市都發局:依相關規定辦理

記者許皓婷/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洪婉臻。(圖/記者楊澍攝影)

▲台北市議員洪婉臻。(圖/記者楊澍攝影)

台北市議員洪婉臻昨(22)日踢爆,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讓新光財團旗下新光醫院工業區變為醫療專用區,用地變更後容積從200%增加至365%,容積價差高達10.8億元,根本是京華城案翻版。對此,台北市都發局回應表示,新光醫院於106年提出變更案,參採衛福部核定擴建院區的發展需要訂定為365%,未因變更而大幅增加容積量,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都發局表示,新光醫院因有擴建醫學中心需求,所以在士林區通盤檢討案於106年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時,陳情將其既有院區以及擴建基地由工業區變更為醫療專用區,並經內政部都委會決議容積增加之回饋方式比照98年北投區和信醫院案例(同為工業區變更為醫療專用區),以變更前後容積開發淨收益差額的50%計算。

都發局指出,新光醫院變更前容積率200% ,既有院區依77年建築法令規定計算未計算地下室容積率,故建照所載容積率為199.98%,新光醫院於106年提出變更案,依106建築法令規定計算既有院區容積率應為369.9%,並參採衛福部核定擴建院區的發展需要訂定為365%,未因變更而大幅增加容積量,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都發局續指,至94年2月公告之士北科都市計畫(非區段徵收範圍)未包含新光醫院變更案,係因當時依據內政部審議決議,需由申請人簽定協議書及細部計畫審定後,始得另案報內政部核定,故本府就其餘部分先行報部核定並公告實施,相關程序均依規定辦理。

至於依「台北市建築基地開發許可回饋辦法」,回饋價值應給予優惠容積所增之淨收益70%,但新光醫院僅被要求回饋50%?都發局表示,本案未依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申請獎勵,故其回饋規定尚非依據北市建築基地開發許可回饋辦法,亦無自70%降為50%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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