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黃姓男子潛入大學女廁偷拍失風被逮。(資料照/記者賴俊佑攝影)
屏東黃姓男子2022年11月間潛入大學女廁所偷拍,前後共作案5次,沒想到到最後一次作案時被受害女學生發現,校方立即通報警方,黃男當場被趕到的員警逮捕,案經屏東地院審理後,依妨害祕密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2022年11月某天早上,為滿足私慾潛入屏東一所大學的2樓女廁內,多次以手機偷拍女子如廁情形,犯案到5次後失風被逮;法官在審理這起案件時,發現黃男躲藏在女廁內,多次以手機拍攝不特定女性如廁過程,不僅侵害個人隱私,甚至造成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公共廁所安全的疑慮,更嚴重危害社會善良風俗,不可原諒。
再加上黃男在犯案後,從未與被害人和解或進行賠償等動作,導致犯罪危害無可彌補,審酌黃男犯案態度、犯罪動機及公共危險前科等,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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