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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搞我尪賠5百萬!保母搞人夫違反「外遇切結」元配怒告判賠金額好失望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黃姓保母不顧只要再外遇人夫就得賠償5百萬的承諾,仍與郭姓人夫出遊被逮,遭元配告上法院。(圖/pixabay)

▲黃姓保母不顧只要再外遇人夫就得賠償5百萬的承諾,仍與郭姓人夫出遊被逮,遭元配告上法院。(圖/pixabay)

感情藕斷絲連、願意賠上5百萬也要在一起!台中一名郭姓男子與林姓元配結婚30年,沒想到卻出軌黃姓保母,被元配發現後,黃姓保母允諾要斷了人夫還同意簽下「外遇切結書」,如果再跟人夫聯繫就要賠償元配5百萬。沒想到簽下外遇切結書的兩人還是藕斷絲連,甚至在日本出遊還睡同房被元配抓到,元配怒告保母履行承諾賠償五百萬,但結果卻跌破人妻眼鏡,只拿到承諾的1/10。

根據判決指出,郭姓男子和林姓妻結婚三十年,先生還有婚姻關係卻外遇搞上黃姓保母,元配發現後去年十月要求黃女簽下「外遇切結書」,載明若再與人夫聯繫就要賠償元配500萬元。

沒想到兩人後來藕斷絲連,還在今年2月底同遊日本還睡同房,元配得知後氣炸,一狀告上法院,還要求依簽訂的切結書賠償500萬元。

黃女向法官解釋,郭男表示與妻子正在商談離婚事宜,並已簽訂離婚協議書,因誤認兩人已經離婚才回應郭,強調兩人沒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分際,並未違反承諾書的約定。並稱前往日本的行程是郭男自行訂購,恰巧訂購到同一行程,並稱兩人旅遊期間並未同房過夜。

法院審理後的真相令元配更惱怒,因為兩人不但同遊還帶著人夫與元配生的兩名子女一起,經旅行社作證兩人的確同睡一房,法官因此認定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關係的分際與界限,認定黃女侵害林女的配偶權,讓郭妻承受精神上巨大痛苦,因黃女當保母1個月收入4萬5千元,還要扶養2名小孩,求償500萬太高,因此判賠5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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