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過一劫?網友挖「校規」打臉台藝大 妮妮應退學怎只記過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歐陽妮妮代考風波延燒不斷,所屬校方台藝大在事件爆出後,緊急出來滅火表示會在六月底公開懲處,後來又改口說不公開,表懲處只有當事人還有委員組會知道,而日前校長也批示該公文。昨(7)校方在學校網頁發表聲明,表示懲處結果已經通知妮妮本人以及家長,但因「行政中立、個人資料保護維護該生權益及隱私」,所以不會公開結果。傳聞表示是歐陽妮妮懲處是「一大過加兩小過。」

▲歐陽妮妮本應該有大好前途,目前演藝事業重創。(圖/翻攝自歐陽妮妮臉書粉絲專業)

據《蘋果日報》報導歐陽妮妮的懲處結果,校方對她相當保護,懲處單上名字還貼上黑色色塊保護,也不願對外明示她記一大過、兩小過,而且確定免退學處分。有網友爆料挖出台藝大的「學生獎勵及懲處辦法」,並表示說裡面明訂只要是代考一律「退學」處分,而歐陽妮妮竟然只被記過處分。

圖翻攝自台藝大學生獎勵及懲處辦法 歐陽妮妮

▲由於是在「校外」讓妮妮逃過退學處分。(圖/翻攝自台藝大學生獎勵及懲處辦法)

網友提供的懲處規定(六)「違反考試規則─代考、不交考卷或將試卷竊取出試場、公然向試場內報答案。」明確規定代考就是退學處分,不過實際到台藝大官網查詢學生獎懲規定查證後,發現考試作弊情節嚴重者改成記1到2大過處分,退學規定中也沒有代考作弊這一項,不知道是新舊制度不同,還是臨時才改掉的。而且最新的懲處規定也明確說到,歐陽妮妮非「校外考試」,因此不一定會遭到退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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