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對於翁曉玲稱「若有不法行為,應待罷免案通過後再行追究」,王美惠(右)質詢時批評,這根本是「教壞小孩」。(圖/翻攝自國會頻道)
大罷免潮來襲,檢調偵辦連署造假案,國民黨立委翁曉玲近期受訪時表示,「若有偽造文書等不法行為,應待罷免案通過後再行追究」,引發討論。對此,民進黨立委王美惠今(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質詢痛批,這種說法是不對的,翁曉玲對外不斷強調自己多厲害,卻說出這樣的話,實在是「教壞小孩」;而中選會主委李進勇也說,發現時就應立即告發,以確保犯罪追訴能夠有效進行。
王美惠在質詢李進勇時提到,翁曉玲說「若有偽造文書等不法行為,應待罷免案通過後再行追究」。王美惠批評,這種說法是不對的,依照這種邏輯,考試作弊的人,監考員看到必須等到放榜後才說他作弊嗎?偷錢的人,難道要等他把錢花光了再抓嗎?如果有一天他們要賣台,難道要等賣台成功後再說嗎?如果真是如此,中華民國還有法律可言嗎?
王美惠進一步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公務員在知悉犯罪嫌疑時,便有告發義務。她批評,翁曉玲對外不斷強調自己多厲害,卻說出這樣的話,實在是「教壞小孩」。隨後,王美惠質問李進勇「主委,你認為呢?」李進勇則回應,只要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發現有犯罪嫌疑,就有告發義務,發現時就應立即告發,以確保犯罪追訴能夠有效進行;不過,在告發之後,司法機關的辦案節奏有其規定,這部分會予以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