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張姓導護老師在車禍現場穿梭,焦急地向現場會CPR的民眾求助。(示意圖/資料照)
三峽北大國小路口19日下午4時許發生一起重大車禍,造成2學童1家長不幸罹難、12名學生與成人受傷。當時現場一片混亂,一名張姓導護老師仍穿梭在每位傷者旁,焦急地向現場會CPR的民眾求助,最後甚至在醫院還不時關心學生,暖心舉動令所有人為之動容。不過,這也延伸出「導護制度」的沉痾,根據交通法規,導護老師、義工只有「攔阻」人、車通行,並未賦予任何交通指揮權,只能依賴肉身保護學生,且更沒有任何保險與保障。無力改變的制度缺陷,讓老師們只能默默接受,祈禱「每天平安回家」。

▼▲導護老師忙完後,躲在角落流淚令人心疼,也延伸出「導護制度」的沉痾。(圖/資料照)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學校交通服務隊的導護人員雖可在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但無權進行交通指揮或稽查。握有權力的警力方面,台北市交通大隊行政組長尤仁駿表示,台北市目前義交與警力有限,只能在上下課尖峰時間於路口進行交通管制,強化周邊安全。而新北市警局各分局則是近日啟動「護童專案」加強護童勤務,於重要路口及校園周邊增派警力,強化校園周邊學童安全。
據了解,全國導護工作各縣市標準不一,甚至各校輪值方式、導護工作內容、出勤時數、是否有訓練,完全不同,也讓教師除了教學業務繁忙,還需騰出更多時間應付交通及法律風險皆高的導護工作。

▲導護老師制度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認為,導護老師沒有執法權卻得肉身保護學童,無力又危險。(圖/記者李育道攝影)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很多老師都向公會反映過,不想擔任導護,但不是因為沒有愛心,而是希望將心力聚焦在校內學生安全,結果卻常被學校「道德綁架」甚至是刁難。侯俊良分享,過去就有個例子,導師在校外做導護,結果教室內的學生發生意外,家長一狀告上法庭,「結果法官判決說是老師的錯,不應該去站導護」讓人心寒。
此外,導護老師在導護期間發生意外,也可能沒有任何保險保障,侯俊良表示,學校雖然有保責任險,但前提是「學校造成的疏失」好比2023年高雄市國中女教師執行導護工作時被小客車撞擊、終身失能,結果責任在於肇事駕駛,而非學校疏失,因此無從賠起。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過去曾做過「台灣各級學校教師站導護現況調查」共490位老師回應,大多老師都遇過「交通危險」、「管理困難」、「民眾家長不理指揮」、「沒有法理 權限」等窘境。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今年三月做了「台灣各級學校教師站導護現況調查」。(圖/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提供)
實際看教師分享的經歷,有的表示校門口雖然有紅綠燈,但趕上班的車子無視,導護老師只能自行注意車輛,也曾發生過好幾次差點擦撞受傷的情形,也有家長闖紅燈,老師因沒有交通指揮權,最後只能老師人肉擋車,讓學生安全過馬路等等。

▼▲大多老師都遇過「交通危險」、「管理困難」、「民眾家長不理指揮」、「沒有法理 權限」等窘境。(圖/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提供)

「這不是保護,是偽裝出來的安全感」黃湘仙表示,導護老師制度,說穿了,是政府節省人力成本,把原應由義交或交警承擔的責任外包給老師,換來一點補休當作「免費勞動」。老師本來就工時超長,現在還要站在最危險的馬路口,當人肉盾牌,導護工作不能只憑熱血、熱情,應有明確扎實教育與良好的「校園周邊安全改善」。
新北教育局則表示,有關教師參與校園導護工作,目前為全國共通議題,部分教師反映「導護責任道德綁架」現象,期盼釐清角色定位與責任邊界。新北市教育局已於113年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中正式提案,建請教育部研擬統一法規規範教師導護角色及配套機制,並建議中央跨部會研議由專業人力協助導護工作,減輕教師負擔,但目前中央尚未明確回應。
針對導護人力部分,新北教育局也已函請各校本於尊重與協商原則,妥善安排導護崗位,並注意崗位的必要性及安全性;每學期與警局合作,請警局針對學校周邊危險路口加強派遣員警或義交維護交通安全,或與學校討論替代方案。

▲各界認為真正需要改革的,不只是一條條馬路,而是整個讓教師淪為人肉盾牌的失能制度。(示意圖/資料照)
三峽的悲劇不是偶發的意外,而是一個早已存在、卻長期被忽視的制度性問題,週日民間團體將上街遊行,要求交通部強化硬體設施,改革回訓制度,讓行人有更安全的環境「放心走路」。但至今導護老師仍站在車流密集的路口,用血肉之軀守護學童的安全,卻缺乏應有的權責、訓練與保險保障,背後反映的是教育與交通政策的斷層。
當「愛心」與「奉獻」成了掩蓋體制缺口的美化詞彙,真正需要改革的,就不只是一條條馬路,而是整個讓教師淪為人肉盾牌的失能制度。再多的悲憫與感動,都不該成為維持現狀的理由,各界期盼政府應正視並改革導護制度,別讓「守護學生的路」成為教師們無聲的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