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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銀25年女工友是內鬼!吞「154萬水電費」被抓前自首…掏300萬換免囚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25年女工友是內鬼,利用同事信任,侵占土地銀行百萬水電費。(示意圖/資料照)

▲25年女工友是內鬼,利用同事信任,侵占土地銀行百萬水電費。(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51歲陳姓婦人在土地銀行擔任工友25年,負責行舍清潔、收寄信件等工作,並幫忙處理、代收水電費,但陳婦卻利用同事信任,假造收款報表,導致銀行短收265萬元,並趁機侵占154萬元。結果銀行察覺有異,啟動內部調查時,陳婦連忙跑到地檢署自首,並拿出面額300萬的土銀定存質押還給銀行。法官認為陳婦自首且有悔意,依業務侵占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並於期間內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婦自1998年8月起,在土地銀行沙鹿分行擔任工友,負責行舍清潔、收寄信件等庶務工作外,也幫忙處理水電費的分擔計算,包括將水電費單交給住在銀行上方的承租戶、收受租戶繳納水電費等,並由她填載、製作水電費相關報導,再交給土銀主管核查。

因陳婦工作資歷悠久,銀行多位主管基於同事情誼對她非常信任,沒想到陳婦自2017年1月開始,利用協助土銀收取租客水電費租金時,偽造填入款項,導致土銀少收了265萬4505元,並將其中154萬7677元代收款項占為己有。

直到2024年間,土銀進行年度碳盤查,抽查沙鹿分行用電狀況時,發現行舍與承租戶的水電費用分擔金額有異,啟動內部調查。陳婦發現後,在2024年6月5日,主動到台中地檢署自首,並於檢察官訊問時,主動坦承事實,並繳回犯罪所得。

事後陳婦因業務侵占丟了工作,法院審理認為,陳婦主動自首坦承犯行,符合刑法規定減輕其刑,且已提供面額300萬元的土地銀行整存整付定期儲蓄存款存單,作為質押返還給銀行,依業務侵占罪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並於期間內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全案可上訴。

 

#土地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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