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監獄外役監農場發生工安意外,工人修剪樹木不慎墜落死亡。(圖/資料照)
台中一家工程公司承包台中監獄外役監農場樹木修剪作業,結果陳姓工人爬到屋頂上鋸樹時,不慎踩破遮光罩,從7.9公尺高處墜地,頭部重創送醫不治。法院審理認為,公司負責人陳男未依規定使用安全網、安全繩等防護設施,導致工人喪命,依過失致死罪判處5月徒刑、緩刑2年,併科罰金3萬元。
檢警調查,工程公司負責人陳男(63歲),承攬台中監獄外役監農場樹木修剪作業,於2024年9月5日下午指派工人陳男處理,但負責人卻未依規定提供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輕忽勞工作業之生命安全,讓工人陳男在毫無任何安全設施與裝備情況下,站在7.9公尺高的屋頂上進行樹木修剪作業,結果陳男踏穿採光罩墜落地面,頭部外傷併顱內出血、顱骨骨折,傷重不治死亡。
法院審理時,台中監獄總務科管理員作證,當時聽到一聲巨響後,立刻請外獄分監同事拿鑰匙開門查看,發現工人陳男癱坐在地上,被送上救護車時,還能回應叫喚。
台中市府勞動處調查結果顯示,施工現場未規畫安全通道,也未設置寬度在30公分以上的適當踏板,現場也無防護網或隔柵等防墜措施,工人施工當下也沒有使用安全帶及相關護具,認定承包商有嚴重疏失。
法官考量工程公司負責人,犯案後坦承犯行,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但曾有多次酒駕前科,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緩刑2年;期間必須依調解筆錄所載,向死者家屬支付損害賠償,若嚴重違規,得撤銷緩刑。另依違反職安法,裁罰3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