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前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貪,向法官求情表示自己需靠輪椅移動,已是「半殘之人」請求交保,台中地院認定仍有逃亡之虞,裁定延押2個月,(圖/資料照)
前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涉入九州集團博弈案,遭控收賄高達4451萬元,4月交保遭撤銷,重回看守所。3日延押庭中,他稱自己因因身體因素已是「半殘之人」,需靠輪椅移動,站都站不起來,財產大多花在治療上,沒有逃亡能力,請求交保。台中地院近日認定他仍有逃亡之虞,裁定15日起延押2月,禁止接見。
林明佐羈押期至6月14日屆滿,台中地院3日召開延押庭,林在台中看守所以遠端視訊方式接受法官訊問。他表示上次交保金1200萬,對他來說有很大的壓力,加上墊子腳鐐會讓他無法接受完整的治療檢查,腳鐐也造成他左腳踝受傷,希望如果能交保,可以不要配戴手銬、腳鐐,改以手機定位與定期報到代替。
辯護律師王顥鈞表示,林明佐的病情急需前往北榮、竹北進行癌症相關的BNCT療程,治療費已花超過200萬,後續仍需要龐大開銷支付醫療費,都有醫療單據證明,強調目前林明佐沒有串、滅證之虞,希望降低保釋金,願提出500萬至800萬元具保。
林明佐表示,他現在仰賴輪椅移動,站都站不起來,已是「半殘之人」,沒有能力逃亡。如果能交保,希望能返回屏東老家由家人照顧,並承諾不接觸其他被告與證人。
檢察官認為,林明佐所犯10年以上重罪,財產來源不明高達4451萬元,僅查扣1216萬元,足見林仍有相當資力逃亡。另本案尚有證人徐培菁、陳政谷待交互詰問,顯見林仍有串供之虞。至於請求保外就醫部分,是否符合刑訴法?若不配戴電子監控設備,就無法避免逃亡可能。台中地院經審議,認定林明佐仍有逃亡之虞,裁定15日起延押2月,禁止接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