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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爽啪國一妹曬分享文…炫戰績「2國三、4高一」揪出本尊…實情曝

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嘉義26歲林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炫耀跟少女發生性行為。(圖/翻攝畫面)

▲嘉義26歲林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炫耀跟少女發生性行為。(圖/翻攝畫面)

藝人黃子佼去年因未成年性影像及性侵風波,讓各界高度關注兒少、未成年性侵案件;當時有男大生在社群分享跟國高中少女發生性關係的心得,還炫耀戰績「國三2、高一4」更直言超多國高中很色,還反嗆質疑的女網友是正義魔人。此案,被檢舉到校方,網友也報案,檢警循線找出本尊,然而實情並非他在網路上所述,但發言已觸法,遭判緩刑2年,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

據了解,嘉義26歲林男2024年6月在桃園市的租屋處,用父親申辦的門號,到社群「Dcard」留言提及「還等到16歲,14歲就開暈了輕鬆弄」;甚至誇耀「目前戰績國三2個、高一4個」發文後一個月,他又在留言處分享心得,內容相當露骨,還直言女方「很色,真的欠處理」。

林男發言讓女網友炸鍋,向校方提出檢舉,並向警方報案。(圖/翻攝畫面)

▲林男發言讓女網友炸鍋,向校方提出檢舉,並向警方報案。(圖/翻攝畫面)

林男在社群相當囂張,還說很想給網友看國一的照片;甚至大方分享,跟其他少女的性經驗;發言引起不少女網友不滿,他甚至反嗆,對方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還不斷以自身經驗揭露「很色的國高中生真的超多,以為每個女生都跟她們一樣唉」。

由於林男行為已涉犯兒少、未成年性侵案,便有台北女網友依據對方帳號所顯示嘉義某所國立大學的資訊,向校方提出檢舉,同時向轄區警方報案。

此案,追查過程曲折,先經台北市信義警分局、轉嘉義縣警局函送桃園地檢署,再陳請台灣高等檢察署,後由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循線找到涉案的林男,他在警詢、偵訊時,都坦承曾在社群貼文,被檢方依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猥褻文字罪起訴。

從林男所發文字,若屬實將涉及對未成年人為合意性交罪,甚至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但在檢警調查過程中並無涉及相關罪刑,僅認定「散布猥褻文字罪」顯然所述內容,皆非真實。

關於此案,林男自白、認罪,且跟檢方再審判外達成協商程序,因此,台中地院不經言詞辯論,於協商合意範圍內為協商判決;地院將他依,犯散布猥褻文字罪,處罰金5萬元,得服勞役,緩刑2年,判決確定後,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緩刑期間須負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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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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