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王文承報導

▲佳格食品企業工會痛批,佳格公司數十年來從未將加班費、勞保、勞退等項目納入計算,積欠員工上百萬元的加班費。(圖/翻攝自google Maps)
甫被富比世公布為全台第50大富豪的創辦人暨董事長曹德風帶領的佳格(1227),傳出一起奇妙的勞資糾紛。佳格工會控訴,公司過去數十年都固定在每年農曆春節及6月各發放1筆固定1個月工資的春節、年中獎金,並在招募和面試時,公司也都向員工承諾會發放這2筆獎金,且依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的工資認定,這2筆獎金每年固定發放,也依勞工在職比例發放,同時具被經常性與勞務對價性,應被認定為工資。
佳格食品企業工會痛批,佳格公司數十年來從未將加班費、勞保、勞退等項目納入計算,積欠員工上百萬元的加班費,歷經2年多協商溝通,公司卻頻頻拖延,甚至擅自變更獎金發放時間,目前已有66個會員委託工會,透過訴訟追討加班費。
佳格企業工會副理事長王逸翔指出,佳格公司為上市上櫃公司,資本額也已超過中小企業標準,卻無視勞工基本的權益,佳格最為台灣食品的國民品牌,生產各種食品、食用油、雞精等,卻如此剝削勞工權益,盼公司負擔起國民品牌應有的風範,保障勞工權益。桃園市勞動局勞動條件科對此事件表示,該筆獎金並非臨時起意,而且與工作無關,若已經納入勞資雙方的勞動契約當中,一般認定上屬於工資,而這就涉及勞工的加班費以及退休金的相關權益,請雇主本著勞資和諧,妥善的與勞工處理。
佳格食品集團也發出新聞稿回應,秉持以人為本的核心,關切員工福利與待遇的持續提升。對於員工薪酬、獎金、勞健保等計算,皆符合法令規範,針對工會本次所提議題,集團已與工會進行多次會議討論,雙方也預定於6/20進行下次協商會議。關於佳格食品企業工會提出的各項訴求,集團將抱持正面態度,傾聽員工心聲,並持續與工會進行協商。本公司期許與工會能在彼此互信互利的基準下,儘速達成共識,達到公司、員工和利害關係人等多方皆贏的解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