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23歲男子認為樓上發出噪音害他睡不著,深夜撞門下場慘了。(示意圖/非新聞當事大樓/資料照)
台中一名23歲黃姓男子,因認為樓上住戶王姓父女檔發出噪音害他無法入睡,竟連夜衝上樓持蚊香盒敲打王家大門,並以肉身多次衝撞,大吼要王男出來,眼看敲凹大門仍無人回應,黃男決定報警自首。一審法官依強制罪判黃男50天拘役,黃男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認為黃男自首符合減刑條件,改判45天拘役,得易科罰金4萬5000元;全案定讞。
2024年4月12日深夜10時許,台中警方接獲報案稱某大樓3樓住戶遭不明人士撞門,員警到場後在3樓住家門外發現2樓住戶黃男,黃男自稱當天入睡前有喝酒,聽到3樓住戶有移動東西的聲音,一時情緒失控,才上樓大吼要鄰居出來,不知道自己在幹嘛。
警方在現場調查發現,黃男當時持蚊香盒狂敲3樓住家大門,還多次以肉身撞門,並在門外辱罵不雅字眼,大吼要3樓住戶出來。經檢視,3樓大門被敲出多道刮痕及凹損;3樓住戶王男則表示,擔心對方闖進來,當時是以身體擋在門後,父女倆萬分驚恐。
事後黃男被依強制罪起訴,一審法官認為黃男在半夜敲打鄰居住家大門,還要求鄰居出來,已影響鄰居的居住安寧權利,涉犯強制罪,且犯後否認犯行,也未與王姓父女達成和解,依強制罪判50天拘役,得易科罰金。
黃男不服上訴二審,二審法官認為黃男犯案後主動打電話給警察報案,員警到場時也坦承砸毀鄰居住家大門,符合《刑法》第62條,得減輕其刑,裁定撤銷原判決,改判45天拘役,得易科罰金4.5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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