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高雄高分院認為洪男事前未知壯陽藥含有鹿鞭成分不須苛責,維持無罪原判。(示意圖/ingimage)
屏東洪姓男子為了提振「雄風」,買來國外進口的「夜夜狂歡版2.0」壯陽藥,由於被海關檢出有禁藥鹿鞭,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洪男事前不知情,因此判處無罪定讞。
判決指出,洪男2023年間委託某國際公司購買國外進口的「30公分好棒棒」壯陽藥,豈料同年8月23日進口時被海關抽驗,赫然發現該壯陽藥內含禁藥鹿鞭,因此依涉犯藥事法移送法辦,案經屏檢偵結起訴,一審時地院判決無罪。
但檢方不服,主張洪男在抖音上發現「30公分好棒棒」廣告時起意購買,然而該藥品僅有「30公分好棒棒」、「夜夜狂歡版2.0」等字樣,並未標示食品或非藥品,洪男主觀上應該要知道,要求改判有罪。
但高雄高分院認為,壯陽藥並未標示成分內含鹿鞭,海關也是藉由衛服部告知後才知此事,洪男要如何「預知」?因此將檢方訴願駁回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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