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前主持人「逸飛」陳逸杰,和妻子湯小玲被控吸金超過9千萬,認罪換緩刑4年。(圖/資料畫面)
《人間衛視》前主持人「逸飛」陳逸杰,和妻子湯小玲、弟弟陳登廷共3人,被控以投資電子垃圾回收名義,違法吸金9千萬餘元。陳登廷被判刑4年5月定讞,發監前潛逃被發布通緝。陳逸杰夫妻上訴至高等法院更三審,法官考量2人均認罪,且適用速審法減刑要件,各判2人1年8月有期徒刑,緩刑4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檢方起訴,陳逸杰3人宣稱在中國投資電子垃圾回收公司,以高科技環保回收舊電子IC電路板等廢棄物,可提煉黃金,招攬民眾加入投資行列。強調獲利豐厚,每35天到40天可獲2.8%到4.5%利息。自2010年6月起至2013年6月止,一共21位民眾依陳登廷指示,將投資款透過地下匯兌匯往中國,金額共約9千萬餘元。
但當投資民眾陸續贖回約796萬餘元後,陳登廷等人卻以中國管制電子垃圾進入為由,停止發放紅利,投資民眾至今仍無法取回款項。對此陳逸杰夫妻否認犯罪,強調他們也是被陳登廷所騙,且損失慘重。陳登廷則辯稱,真的因為檢驗程序變嚴格,貨物在香港卡關,資金無法流動,不得已才停發紅利,也無法讓投資人贖回。
台北地檢署於2015年間,依違反銀行法等罪起訴陳登廷3人。2015年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3人無罪,二審高等法院逆轉改判有罪。2020年間,高等法院更一審將陳逸杰、湯小玲夫妻各判處3年5月有期徒刑,陳登廷4年5月。最高法院駁回陳登廷上訴定讞,陳逸杰夫妻部分則發回更審。不過陳登廷於事判決定讞後逃逸,被調查局列入「追緝外逃通緝犯名單」。
高院更二審改判陳逸杰、湯小伶違反銀行法部分,各處有期徒刑2年。更三審考量2人認罪,且全案訴訟已經逾8年,符合速審法減刑要件,再考量2人一時失慮犯罪,經此偵審程序及罪行宣告,當能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判處各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並分別向公庫支付25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