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許男與同夥缺錢花用,動歪腦筋偷竊神尊賤賣。(圖/翻攝畫面)
不怕天譴!許姓男子與同夥黃男因缺錢花用,竟動起歪腦筋聯手偷竊神明,2人假藉將神像請回家後,賤價出售;去年5月,警方獲報,一共「救出」27尊落難神明,進一步查出2人已經販售8尊神像得手4萬元,全案依詐欺取財罪送辦,台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許男遭判39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許男與同夥假借請神尊回家,卻轉身賤賣,一共得手4萬元。(圖/翻攝畫面)
警方調查,許男、黃男分別向南鯤鯓代天府、麻豆代天府、下營上帝爺廟、麻豆太子宮等知名廟宇,以「請神明到家祝壽」為由,將神像請走,但到了約定時間都沒有歸還,廟方去電詢問後才知道對方留下假電話;台南學甲分局獲報後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查。

▲警方逮捕許男,救出27尊落難神明。(圖/翻攝畫面)
許男、黃男人作案範圍遍及新北、彰化、雲林、苗栗等地,請回家的神像,被他們以數千到數萬不等的價格賤賣;警方循線逮到許男,黃男則因另案入獄,同時救出27尊落難神像,訊後依法送辦遭檢方提起公訴。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許男以詐術取得神像再販售牟利,構成10項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39個月,可易科罰金。
對此,知名民俗專家廖大乙表示,變賣神像的罪過,如同人世間販賣人口,天理難容,必然遭到天譴;天譴或許尚未降臨,但犯罪行為就得先面對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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