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張尚辰報導

▲萬美玲針對「繪製肖像製作文宣」一事,對罷團提出告訴。(圖/翻攝自萬美玲臉書)
距離罷免投票剩下不到一個月,國民黨立委與罷團之間的大小衝突層出不窮。近日,國民黨桃園立委萬美玲針對「侵犯其肖像權、意圖使人被罷免而散布不實圖文影像、公然污辱與誹謗」等內容,對罷團提出告訴,引發各界關注。對此,作家苦苓今(7)日表示,「根據著作權法,公眾人物沒有肖像權。如果看起來很醜,那你自己要負責」。
近日,網路上流傳著以萬美玲肖像做出的文宣圖,內容除了用肖像註記「同意罷免」以外,還寫道「我是桃園立委萬美玲,我推動中配加速入籍6變4,罷免我就是抵抗中國侵略」等標語,萬美玲針對此事向罷團提出告訴。
萬美玲強調,這樣的舉動已嚴重侵犯她的肖像權,「混淆視聽也涉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被罷免而散布不實圖文影像、《刑法》妨害名譽等罪刑。此風不可長,為正視聽與維護個人、支持者權益,已委由律師蒐證提告,也保留民事求償權利,請有心人士立即停止相關侵權與違法行為,下架非法文宣與廣告」。
對此,苦苓在臉書發文,發表對此事的看法,他敬告萬美玲,「根據著作權法,公眾人物沒有肖像權。如果看起來很醜,那你自己要負責」。
事實上,罷團也有出面澄清,說明此目的是為了讓大眾明瞭罷免對象為何,使用或繪製她的肖像屬於必要手段,更反擊萬美玲「以似是而非的理由提告罷團,無非是想轉移被罷免的恐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