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竹報導
前年3月間,新竹一名王姓男子與駱姓女子發生行車糾紛,王男一怒之下,當街怒嗆「我送妳去殯儀館啦」,遭駱女提告,檢方依恐嚇罪起訴王男。案經新竹地院審理,法官認為,王男僅為情緒性語言發洩,並無實質恐嚇意圖,因此判決無罪。

▲王男與駱女發生行車糾紛。(示意圖/Pixabay)
據了解,王男與駱女發生行車糾紛,質疑駱女轉彎未禮讓直行車,雙方當街爆發爭吵,王男直接嗆「我送妳去殯儀館」等語,遭對方提告。新竹地院審理,法官檢視雙方爭執內容與現場錄音,認為王男僅是語氣激動,未具實際行動威脅,難認構成恐嚇罪,判王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