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智凱/綜合報導

▲劉樂妍近年都在中國。(圖/翻攝自劉樂妍微博)
女星劉樂妍當年靠著傲人身材,組成女F4團體在演藝圈出道,2016年決定將事業重心轉往中國大陸,經常發表爭議言論,有了「女版黃安」之稱,一心向「祖國」的她不時「賣慘」求生存,近來則賣水果、瓜果等東西維生,發文突將話題扯到統一台灣。
劉樂妍發文提到:「其實我認為統一台灣真的不會很難,要和平統一更是特別簡單。就好比我這個蜜瓜,給你8~9公斤。到時候是兩大顆或是三大顆。 就這一顆蜜瓜,就這個甜度,就這個品相。你信不信在台灣至少可以賣到60塊人民幣!」強調是可透過這瓜統一大家的味蕾。

▲劉樂妍經常出事。(圖/翻攝自劉樂妍微博)
其實之前她到北醫凍卵,共保存了17顆卵子,曾替她的「孩子」繳了3年的房租,一直希望全身上下的器官能在她死後捐給需要的人,因此憂心萬一自己突然死了,卵子會浪費掉,於是問護理師:「如果我不小心死了,我可以把我的卵子捐給別人嗎?」但因為台灣法律不允許,若「母親」不在了,也得把「孩子」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