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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燈路口撞飛母女…害14歲少女枉死!水電工判刑10月…心碎母1原因緩刑

記者吳泊萱/彰化報導

去年10月底,彰化伸港一對母女騎車返家途中遭車輛撞飛釀1死1重傷慘劇,議員要求改善道路安全。(圖/資料照)

▲去年10月底,彰化伸港一對母女騎車返家途中遭車輛撞飛釀1死1重傷慘劇,議員要求改善道路安全。(圖/資料照)

彰化伸港鄉去年10月發生重大車禍,一名陳姓婦人騎車載14歲女兒回家途中,行經閃燈路口時,遭20歲黃姓水電工開車撞飛,母女二人摔落田中,14歲女兒因傷勢嚴重,搶救7天後不治。法院審理認為,車禍肇事主因是黃男行經閃紅燈路口「未停車再開」,依過失致死罪判黃男10月徒刑;另外,陳姓婦人因行經閃黃燈路口未減速,也被依過失致死罪判2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2024年10月23日晚間9時許,黃姓水電工開車沿中華路670巷由北往南行駛,行經中華路958巷閃紅燈路口時,未停車禮讓幹線道車,與騎車雙載的陳姓母女檔發生碰撞,導致陳母及14歲柯姓女兒摔落農田,其中陳母右側股骨、右腳趾骨骨折,住院治療;柯姓女兒則因右側股骨開放性骨折合併壞死性筋膜炎,住院搶救7天後因敗血性休克死亡。

法官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及事故鑑定報告認定,黃男行經閃紅燈路口「未停車再開」為肇事主因,另黃男因賠償金額差距過大,無法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處10月徒刑。

陳姓婦人行經閃黃燈路口未減速慢行,雖為肇事次因,但陳婦因車禍喪女,丈夫也表示妻子對女兒過世很傷心,平常孩子都是妻子在接送,發生這種事,他也不想苛責妻子,妻子很辛苦。法官審酌陳婦並無前科紀錄,只因一時過失導致憾事發生,判過失致死罪判處2月徒刑、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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