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程正邦報導

▲成功嶺驚傳役男不想當兵,竟持剪刀攻擊士官長。(圖/記者吳泊萱拍攝)
台中成功嶺爆發軍中暴力事件!2024年底,一名剛入伍的廖姓新兵竟因不願服兵役,入營首日就以剪刀刺傷連上陳姓士官長,場面驚險震驚軍方。台中地方法院日前就本案作出一審判決,依《陸海空軍刑法》對長官施強暴罪,判處廖男1年1月徒刑;而民事部分,士官長求償4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最後裁定廖男須賠償10萬330元,仍可上訴。
入伍首日突襲長官 連長持椅喝斥制止
根據法院判決書內容,廖姓男子2024年11月25日入伍,分發至陸軍302旅步一營步三連,服一般義務役。當天上午,連上士官長陳姓男子正指導新兵填寫資料時,廖男突然從行李中掏出預藏的剪刀,朝陳員頸部猛刺,接著又揮舞剪刀衝向四周,現場一片混亂。
所幸隔壁連的連長聽聞騷動後趕至現場,拿起椅子並大聲喝斥,才成功壓制廖男,避免更多人受傷。

▲陳姓士官長在庭上表示,現今兩岸情勢緊張,如果都輕判,日後部隊難以管教,請法院從重量刑。(示意圖)
廖男稱精神狀況不佳 法官不採信
審理期間,廖男坦承犯行,但辯稱當天身心狀況不穩,無法辨識自身行為,試圖爭取減刑。不過法官審酌其入伍前已通過兵役體檢,並無精神疾病紀錄,認定他具備辨識能力,最終依《陸海空軍刑法》第47條「對長官施強暴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1月。
根據該條文,現役軍人對於長官施以強暴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考量廖男為初犯,法院從輕量刑,暫未撤銷其緩刑資格。

▲退役軍官建議,入營應加強行李檢查,並篩檢強烈排斥服役的役男。(圖/翻攝畫面)
求償精神損害40萬 判賠金額打對折
事件除刑事責任外,陳姓士官長也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精神慰撫金40萬元與醫療費330元。不過法院認為本案儘管情節嚴重,但考量廖男經濟能力與悔意,裁定賠償金額為10萬330元。
法官表示,軍中上下尊卑關係明確,長官應獲基本尊重與人身安全保障。若類似事件處理不當,將嚴重影響部隊紀律與軍隊管理體系,因此雖從輕量刑,仍盼達嚇阻效果。

▲藝人王大陸(中)也不想當兵,涉嫌透過「閃兵集團」偽造病歷被起訴,最後仍乖乖服替代役。(圖/記者吳泊萱攝影)
軍方未回應案情 輿論關注新訓管理機制
對於成功嶺發生軍中新兵刺傷士官長事件,國防部及陸軍302旅尚未對外說明是否檢討新訓中心安全檢查及心理評估流程。但有退役軍官受訪表示,入營當日應加強行李檢查,並及早篩檢有強烈排斥服役傾向的役男,以免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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