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桃園報導
桃園人夫在辦公室激戰女同事,卻被對方丈夫拍照存證。(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桃園市1名人夫阿豪(化名),先前參加公司尾牙時,與女同事小萱(化名)在辦公室全裸激戰,卻遭小萱丈夫當場抓姦並拍照,還通知阿豪妻子到場,阿豪妻子憤而對2人提告求償50萬元;桃園地院認為,阿豪與小萱侵害配偶權屬實,判2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妻子主張,2023年1月12日,她經由小萱丈夫告知,始知丈夫與女同事在公司發生性行為,還被小萱丈夫拍照存證;事後她當面追問丈夫此事,丈夫坦承一個月內與小萱發生3次性行為,並為此向她道歉,但她心情大受打擊,兩人婚姻也在2024年3月劃下句點,她認為配偶權遭到侵害,遂對丈夫及小萱提告求償50萬元。
阿豪與小萱均辯稱,兩人只是公司同事,妻子經常嫉妒他身邊的女性,而且小萱丈夫拍攝的影片之中,兩人衣衫均完整,亦無任何不正當的行為,加上拍攝地點位於辦公室,兩人不可能發生性行為。
小萱丈夫證稱,事發前一天,他與妻子約好隔天上午到賣場購物,所以妻子將識別證及辦公室鑰匙交給他;當天晚上是妻子和阿豪的公司尾牙,他提早下班直奔妻子辦公室,卻撞見妻子與阿豪全裸嘿咻,他立刻拿起手機拍照存證,兩人急忙分開,他一度與阿豪發生肢體衝突,後來他決定讓兩人穿好衣服,才開始錄製影片。
小萱丈夫表示,當天兩人坦承不只發生1次性行為,事後妻子也向他道歉,並寫下自白書,由於妻子不斷求情,他才刪除裸照,並銷毀自白書,只留下兩人穿上衣服後才拍攝的影片,並告知阿豪妻子來龍去脈。
法官勘驗影片後發現,小萱丈夫不斷質問偷情、上床等細節,阿豪及小萱均未反駁或據理力爭,加上妻子傳訊息質問阿豪,內容提及「身體出軌了,就是出軌了,我一閉上眼想到都是你們的畫面」等字句,阿豪則回:「不會有下一次」,足見當天兩人在辦公室發生性行為一事屬實,此舉已侵害配偶權,兩人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