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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KTV唱歌慶生!台中女慘遭生父灌醉硬上…崩潰喊: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發生離譜亂倫案,狼父以慶生為由灌醉女兒後性侵,遭判刑4年。(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發生離譜亂倫案,狼父以慶生為由灌醉女兒後性侵,遭判刑4年。(示意圖/資料照)

台中發生一起亂倫性侵案,男子阿強(化名)以慶生為由帶女兒到KTV歡唱,趁女兒醉倒後將人帶往摩鐵性侵,期間女兒不斷抵抗並大喊「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但阿強不但沒有停手,反而變本加厲。台中地院審理後認定阿強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可言,依強制性交罪,判處阿強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強與女兒雖未完成法律上的認養程序,但二人是有血緣的父女關係,2023年7月5日晚間,阿強以慶生為由,找女兒到KTV慶生,席間雙方有喝酒。隨後阿強會有警察臨檢為由,邀請女兒到附近的摩鐵開房休息,女兒不疑有他,與父親一起進入房間。

阿強發現女兒喝醉意識不清,竟趁人之危硬上,期間女兒驚醒,崩潰表示「你知道我是你女兒嗎?」並試圖推開阿強,沒想到阿強竟變本加厲,又再度侵害女兒第二次。

事後女兒身心受創,將實情告訴男友,但因母親及娘家經濟狀況不佳,時常需要阿強金錢援助,女兒擔心提告,與阿強撕破臉,會影響母親生活,一直隱忍到同年11月才將此事告訴小阿姨及母親,最終在家人支持下,於12月前往警局報案。

案件審理期間,阿強坦承有與女兒前往KTV慶生喝酒,也有到摩鐵開房,自己在房內睡覺,是女兒主動想發生關係,自己有拒絕,不清楚為何被告。阿強辯護人則主張,案發後女兒仍與阿強以通訊軟體聯繫,且過程中均未提及有性侵害行為,全案只有女兒一人說詞,無其他補強證據。

法官查驗相關事證及證詞認為,女兒針對阿強性侵細節、次數及時間、地點等均指證歷歷,且父女二人之前並無任何過節、仇隙,女兒沒有理由捏造遭父親性侵情節,導致自身評價、名譽受損。且女兒在審理期間,曾多次當庭哭泣,與一般性暴力被害者情緒反應相同,也有身心診所診斷證明,並非虛妄。

法官審酌阿強身為父親,卻為了一己私慾,對女兒造成嚴重內心創傷,且犯後始終否認犯行,也未與女兒達成調解或和解,犯後態度不佳,毫無悔意。考量阿強國中肄業,從事工程工作,月收入約8萬至12萬元,須扶養父親及4名未成年子女等一切情狀,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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