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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放棄中國籍」遭解職!中配村長怒提訴願 還嗆:乾脆不准參政

記者呂彥、江文賢、侯彩紅/花蓮報導

花蓮中配村長鄧萬華因為沒有放棄中國國籍,在8月1日遭到鄉公所依法解除職務,這是全台灣第一位因為沒放棄中國籍而被解職的村長,鄧萬華受訪時相當憤怒,強調會提出訴願爭取權益,對此內政部則表示,依照國籍法民選公職本就該在就職前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

前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你說誰能開出這個證明啊,如果我們的賴總統有本事就給我開(除籍證明)來啊!我就叫他一聲老爸好不好,你乾脆就行得正,一紙公文來說陸配不能參政就好了。」

鏡頭前受訪氣到不行,點名痛批賴總統,她是前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是全國第一個因為未放棄中國國籍遭到解職的村長。

鄧萬華秀出自己拿的是台灣護照,強調當初依照兩岸條例選舉當上里長,這才一年多,痛批內政部要求取得除籍證明根本是強人所難。

前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要讓老百姓知道我們陸籍要拿那個除國籍證明,根本就不可能的事,如果一旦開了就表示我們承認台灣是獨立的,我們的賴總統算盤打的就是這個算盤,訴願沒達成我們就訴訟吧,一定按照流程來。」

鄧萬華1997年從四川嫁來台灣,17年前取得台灣身分證,2022年首度參選村長並當選,街坊鄰居對她很有印象。

民眾:「她四五點就出去巡視啦,我覺得她做得還不錯。」

儘管民眾替鄧萬華抱屈,但根據國籍法擔任公職者負有國家忠誠義務,民選公職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之國籍,內政部認為,鄧萬華如有不服可依法提出訴願,而陸委會也尊重內政部處置,內政部今年1月查核確認全國有5名現任村里長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去函要求鄉鎮市公所依照「國籍法」辦理,鄧萬華就是其中之一。

這也是繼去年南投前議員史雪燕之後,再因為沒有放棄中國國籍被取消民代資格的中國籍配偶。

三立新聞台
#鄧萬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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