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新北報導

▲男子娶陸配,同居不到3個月,妻離家出走失聯22年,男方另結新歡,跟有名無實的妻子離婚。(示意圖/pixabay)
新北市男子阿國(化名)22年前,跟中國籍女子阿花(化名)結婚,未料,來台同居約3個月就無故離家,期間往返兩岸曾偷渡來台,再因非法打工被遣送回中國從此失聯;事後阿國結交新女友小美(化名),向法院訴請離婚,小美也出庭作證,供稱從未見過阿花,綜合相關證據,法官認為夫妻分居已有22年,夫妻關係有名無實,訴請離婚有據,應予准許,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阿國(化名)2003年3月14日在中國大陸地區跟女子阿花(化名)結婚,同年4月11日在台結婚登記,未料,同住才約3個月,妻子就無故離家,期間往返兩岸曾偷渡來台,再因非法打工被遣送回中國從此失聯。
阿國認為,雙方分居22年,他也在台灣另結新歡,結交新女友小美(化名),於是向法院訴請離婚。
審理期間,阿花都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調閱出境資料,女方2003年5月入境台灣後,同年11月17日即離境,2004年7月27日入境,又於2006年1月4日出境後,此後即未有入出境紀錄。
阿國新女友小美出庭證述,交往一年多,再一起時,知道他有大陸的老婆,但娶了沒多久就跑了,自從認識後,都沒看過夫妻有碰過面,也沒有看過雙方聯繫紀錄,法官堪認主張為真實。
法官認為,阿國跟阿花分居已有22年,夫妻關係有名無實,婚姻已生嚴重破綻,審理後,判決兩造離婚,自屬有據,應予准許,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