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八大人妻」陳情⋯警:有啥好處?能陪我?性騷成立3求翻身下場曝光

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能夠陪我嗎?」,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警備隊周姓員警遭人妻指控性騷成立,他不服懲處提行政訴訟,遭法院駁回。(圖/翻攝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臉書)

▲「能夠陪我嗎?」,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警備隊周姓員警遭人妻指控性騷成立,他不服懲處提行政訴訟,遭法院駁回。(圖/翻攝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臉書)

台南市警局第一分局警備隊周姓警員,遭人妻指控陳情得到回覆「幫妳我有什麼好處」、「能夠陪我嗎?」,已經涉及言語性騷。周員經警局、社會局調查,判定性騷擾成立,記1大過懲處,周員不服,提告台南市警局、社會局,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人妻在112年6月12日撥打周員手機陳情,希望他協助告知高層,不要針對台南SPA館以及電子遊藝場這些八大店家,因為自己以前也是做這行,和該業者曾經有些誤會,才會檢舉,但後來看見警車在店外執勤亮燈,心生憐憫,認為小姐也需要賺錢,才撥打此電話幫忙求情。

周員雖答應人妻要求,但隨即詢問「幫你有什麼好處?」,人妻婉轉表示自己沒有錢;周員又再開口問:「没有錢啊,不是錢啊,能夠陪我嗎?」,人妻裝傻回答,「陪你,你說跟你……那個嗎?」、「可是巡官,你是公職的人員這樣不好吧」,最後以自己結婚了,現在變很胖推託。

人妻掛掉電話後,隔日前往警局報案,經過周員任職的台南市政府第一分局調查,認定性騷成立,周男提出申訴,南市防治委員會也判定性騷擾成立。周男再提出訴願遭駁回,後又提行政訴訟,主張人妻事後持續打給他要求和解賠償。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法官認為,周男雖未直接提及「性」,卻以隱諱的方式表達達,使人妻因驚嚇而反應錯愕,且人妻遭性騷擾覺得屈辱,打電話向周男表示憤怒並索賠,乃行使正當權利,並不帶表未遭性騷,駁回周男之訴。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拒絕性騷擾,請撥打110、113

#台南
推薦專題

🔴0812 LIVE 三立新聞直播-晚間新聞總整理|三立新聞網 SETN.com
大數據推薦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