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左飆檢察官右批法官!審判長語重心長 不是想講什麼就能講什麼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激烈量刑1200,柯文哲出庭
柯激烈量刑1200,柯文哲出庭

▲柯文哲出庭時多次因不滿延押,左飆檢察官右批法官,審判長語重心長,提醒不是每個被告想講什麼就能講什麼。(圖/翻攝畫面)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政治獻金侵占案,被關押在台北看守所至今。柯文哲不滿被延押,多次在開庭時痛批,甚至飆罵檢察官羅織罪名就是要押他。此次開庭,柯文哲痛批台灣的司法未來會更脆弱,要法官獨處時好好思考。審判長江俊彥也對此花了超過5分鐘時間,說明合議庭的立場,並強調,法官已適度,讓被告陳述與證人證述無關之內容,「按照一般程序,不是被告想講什麼就能講什麼」。

審判長表示,合議庭始終依訴訟程序、狀況進行審理,之前的延押裁定理由若有不服,可依法提可抗告。就犯罪事實認定,合議庭也是獨立行使職權。至於先前提到的「尊重審級制度」,僅限高等法院對於被告羈押裁定經抗告而經上訴審做成裁定,但不包括犯罪事實的實體認定,或是被告有罪與否的認定,合議庭至始至終都沒有受到任何拘束,而是依憲法獨立行使職權。

訴訟程序有其步調與相關規定,羈押是否延長,也都會進行訊問,讓檢、辯就羈押原因及必要都可充分陳述。但在實體判決認定上,依法也是要走完法定程序。

審判長強調,合議庭也給柯文哲等當事人在開庭時,對於其他事項進行陳述的機會,按一般正常程序,被告陳述內容仍需與證人證詞相關,雖然合議庭未制止被告發言,但不是被告想講什麼就能講什麼「正辦還是得講清楚」。

#柯文哲涉案遭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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