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國土署今(18)日表示,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由台北市政府本於權責處理,無須報請中央同意。(圖/資料照)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容積弊案,社運人士、醫師蘇偉碩質疑內政部、監察院違反法律見解,針對單一個案進行政治獵殺,政治追殺幕後黑手是內政部。內政部國土署今(18)日駁斥,此案由台北市政府權責處理,無須報請中央同意;為避免類似案件未依通案性容積獎勵規定,為單一對象創設獎勵項目產生爭議,已請各地方政府特別注意公益與合理性。
蘇偉碩今開記者會表示,監察院相關糾正案跟調查報告有非常大問題,不僅打臉自己101年的專案報告,內政部也打臉自己99年現行有效函釋,這是非常標準政治獵殺案件。京華城案完全是指鹿為馬,原因就是政治目的,目標非常清楚就是柯文哲及民眾黨,而政治追殺幕後黑手是內政部。
對此,國土署透過新聞稿嚴正駁斥,本案是京華城公司申請容積獎勵,由台北市政府本於權責處理,無須報請中央同意。國土署強調,為避免類似案件未依通案性容積獎勵規定,而為單一對象創設容積獎勵項目產生爭議,國土署已請各地方政府於審議細部計畫及容積獎勵規定時,應特別注意相關公益性及合理性。
國土署表示,京華城公司是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4條向臺北市政府提出自擬細部計畫申請,原址非屬都市更新地區,市府卻準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規定之容積獎勵項目,因此被監察院糾正。在監察院99年調查及糾正報告中,有關都市計畫法省市施行細則(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及都市計畫細部計畫書土地使用管制事項中,都有明確的都市計畫容積獎勵規定,中央對於都市計畫法令適用立場迄今均未改變。
國土署指出,雖然細部計畫得訂定容積獎勵項目規定,但獎勵項目及額度應符合公益性及合理性,避免為單一對象創設各種名目的獎勵規定,以符合公平正義。此外,民間人士指稱台北市前任市長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審議的自擬細部計畫案共36案,惟此權責歸屬地方政府,國土署尊重監察院及司法單位調查權責,如涉及不法之情事,會全力配合偵查,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