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美儀/台北報導
教育部次長朱俊彰(左2)、民進黨立委范雲(右2)等人出席「大學法修法暨2025年學生會與教育部次長有約」座談會。(圖/記者柯美儀攝影)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涉洩漏性平個資案,性平會調查認定葉丙成的行為並未違反《性平法》。今(27)日教育部次長朱俊彰出席座談會,回應台大學生會長陳柏承對校園性平案件的質疑,他表示,非性平會成員目前未明文享有保密義務,但洩漏個資仍會依法追究,案件並非完全無保護;涉案舍監已調離宿舍,教育部要求台大立即改善,否則將依法懲處。
葉丙成今年4月21日於社群媒體發文,表述其正關心一起大學性平案件,但文中截圖涉及洩漏事件學生的個人資訊,被送教育部性平會調查。日前調查結果認定葉丙成不適用《性平法》第23條第2項保密義務規定,且未違反《性平法》第24條所定「運用不對等之權力與地位,對被害人有足以影響其受教權」情事。
今日教育部次長朱俊彰出席「大學法修法暨2025年學生會與教育部次長有約」座談會,會上台大學生會長陳柏承針對台大校園性平案件處理拖延超過3年,直到本週一台大才將涉案舍監調離宿舍輔導員職務,並擔憂教育部性平會擴大解釋保密義務可能造成保護漏洞。
朱俊彰回應,目前非性平會成員在校園性平案件調查中,並未明文享有保密義務,也就是參與調查的當事人或相關人員不自動受到保密規範。但他強調,洩漏個資仍會依個資法及刑法追究責任,案件資料並非完全沒有保護。
朱俊彰補充,教育部將來可研議是否將性平案處理人員納入保密範圍,以明確規範相關義務,保障案件處理與個資安全。
至於舍監調查,朱俊彰表示,此案發生於111年底,台大當時決議性平案不成立,雖未解職,但已調離原宿舍,避免與當事學生接觸;教育部性平會要求立即調離相關職務,若不改善將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