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人夫發現妻子跟已婚小王偷情;還被對方老婆抓姦,釀成小三、小王及正宮3人當街爭吵、扭打的醜態。(示意圖/Pixabay)高雄資源處理廠老闆小綠(化名),去年發現妻子小芬(化名)跟已婚小王大壯(化名)偷情;還被對方老婆抓姦,釀成小三、小王及正宮3人當街爭吵、扭打的醜態。此事曝光後,小綠也提告大壯求償6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小王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男子小綠(化名)2014年11月18日跟女子小芬(化名)2人婚後育有1女,未料,卻發現妻子跟已婚小王大壯(化名)發生婚外情,還被對方老婆揭發。
2024年小芬先是遭大壯妻子提告侵害配偶權,判決確定後,小芬跟大壯兩人仍持續偷情,在還被撞見去汽車旅館,完事後當場抓姦,釀成小三、小王及正宮3人當街爭吵、扭打的醜態。
此事小芬的丈夫小綠得知後,也決定告小王大壯超出一般男女交往分際,干擾婚姻制度下夫、妻共同生活,導致兩人分居、離婚,憤而求償60萬元精神賠償。
大壯主張,先前被妻子抓包偷情後,就沒再有逾越普通朋友間的社交行為,且前案,正宮提告小芬已獲賠6萬元精神慰撫金,認為大壯請求慰撫金過高,應予酌減,另聲明駁回告訴。
綜合相關證據,法官認為,大壯行為已導致雙方婚姻破裂,審酌小綠經營資源處理廠,名下有房屋、土地各一筆及投資數筆;小王則大學肄業,從事物流業,名下有房屋一筆、土地三筆,審理後判,精神慰撫金以20萬元為適當,逾此範圍駁回,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