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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穎律師:黃國昌勒警脖子還造謠警在笑,妨害公務罪「無法私了!」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羈押近1年,現任主席黃國昌30日號召司法走讀行動,過程與警員爆發推擠。對遭指勒員警脖子,黃國昌31日說,是手放在員警肩膀上,「請問你什麼時候看過人家被勒脖子還會笑?」對此,黃帝穎律師指出,黃國昌勒警脖子還造謠被害警官在笑,妨害公務罪非告訴乃論無法私了!

黃國昌31日說,是手放在員警肩膀上,「請問你什麼時候看過人家被勒脖子還會笑?」(圖/翻攝畫面)
黃國昌31日說,是手放在員警肩膀上,「請問你什麼時候看過人家被勒脖子還會笑?」(圖/翻攝畫面)

黃帝穎律師說,黃國昌對勒警脖子辯稱「我是手放在他的肩膀上..請問你什麼時候看過人家被勒脖子還會笑的」,辯詞違反經驗法則,說謊打錯草稿!

小草坦承造假被害警官燦笑照,黃國昌辯稱警笑慘遭打臉!黃帝穎律師指出,黃國昌左手勒住中正一分局督察組長陳育健的脖子,竟有陳育健被勒脖仍露齒燦笑的畫面流傳,但小草已坦承這是用Gemini進行AI合成,變造照片的小草被依個資法等罪另案偵辦,黃國昌強辯慘遭打臉。

被害警官可不告傷害罪,但妨害公務無法私了;黃帝穎律師說明,報載被黃國昌勒頸的警官不追究傷害罪,甚緩頰稱沒有惡意,傷害罪是告訴乃論,因此被害警官若考量蔣市府藍白合壓力或其他政治因素而不提告,僅限傷害罪部分。

妨害公務罪是非告訴乃論,俗稱公訴罪,這不是施壓被害警察不提告就能私了!否則,未來全國酒駕臨檢及詐騙被告,各類刑案現場都比照黃國昌標準,把手放在警察肩膀上繞頸,警察如何執法?

酒駕臨檢或詐騙集團犯嫌可全面比照黃國昌標準對警勒頸?縱放白委特權將害慘全國警察。黃帝穎律師提醒,一般人勒警頸部、拉扯警察都被依現行犯逮捕,法院依據「妨害公務罪」判刑,多案判決可查,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執法應一視同仁,白委豈有犯罪特權!

#柯文哲涉案遭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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