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聽新聞
0:00 0:00

接送酒醉女友人…色男「動歪腦經」載到停車場逞慾!急賠50萬換免囚

記者陳弘逸/桃園報導

女性友人喝爛醉,找男性友人幫忙接送,卻被對方趁機性侵。(示意圖/Pixabay)
女性友人喝爛醉,找男性友人幫忙接送,卻被對方趁機性侵。(示意圖/Pixabay)

桃園女子小花(化名)去年聚會離場,因酒後爛醉如泥,張姓男性友人前往接送,未料,途中,男方起色心,把人載到停車場,趁機性交得逞。事後挨告,張男認罪,賠償50萬元,達成調解,法官審理後,將他依乘機性交罪,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依約賠償,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子小花(化名)2024年6月10日跟友人聚會,因酒後爛醉如泥,請張姓男性友人前往接送,未料,途中,男方起色心,把人載到桃園市月眉停車場,並在車內趁她不能抗拒,性交得逞。

事後小花酒醒,發現遭人性侵,立即驗傷報警提告;偵審期間張男都坦承犯行,還以50萬元,達成調解,他還在法庭上自陳,高中畢業、以工為業、中低收入戶、輕度身心障礙。

法官認為,張男未能克制自身性慾,趁人酒醉恣意侵害小花,考量認罪、達成和解並賠償,已知悔悟、正視己過,審理後,將他依乘機性交罪,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依約賠償,可上訴。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桃園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熱銷商品
頻道推薦
直播✦活動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