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雲林報導
吳男涉性侵多名未成年少女遭起訴。(圖/翻攝畫面)雲林一名13歲少女與29歲Cosplay攝影師吳男相約「互惠」免費拍照,過程中卻遭對方性侵得逞,少女母親得知後氣得報警,經檢警前往吳男住處搜索,在他的硬碟中發現多達6817部性影像,內容全是吳男與少女性交、猥褻畫面,共有29名未成年少女受害,且年紀最輕者僅12歲,這些少女、女童被侵犯次數高達54次。檢方偵查終結提起公訴,依加重強制性交、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或猥褻等罪,分別具體求刑有期徒刑3年2月至15年不等,合併求刑25年。
2024年11月4日晚間,雲林斗六警分局獲報,兼職攝影師吳男以「免費拍照」吸引未成年少女見面,過程中卻伸出狼爪,先性侵少女後再拍下性影像。日前檢警持搜索票至吳男住處搜索,當場查扣電腦主機、行動硬碟、單眼相機、記憶卡及手機等物。
後續檢警檢視,發現吳男共有944個資料夾,其中有436個資料夾全是他自拍的性交、猥褻影像,共有6817部,且受害者幾乎都是未成年少女。全案以數位鑑識使用人臉辨識,比對後辨識出29名未成年少女身份,甚至年紀最小者僅有12歲。
據了解,吳男自2016年起就透過社群媒體、交友軟體與Cosplay攝影活動來邀約女子、少女到風景區、攝影棚、旅館或吳男住處拍攝,再以金錢引誘或強迫等方式,性侵這29名少女共54次。
檢警也前往吳男承租的攝影棚調查,發現現場有設置3個場景,包含以假鮮花綠葉裝飾的樓梯間,也有背景全黑、周圍滿是酒瓶的模擬酒吧,甚至有擺設SM用具、手銬的空間。
檢方日前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與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或猥褻、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與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引誘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少年被拍攝性影像罪嫌,分別具體求刑有期徒刑3年2月至15年不等,合併求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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