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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母之亂!財政部澄清:依法設算、非任意解釋

財經中心/師瑞德報導

財政部回應新版財劃法爭議,強調去年三讀當天的數字僅屬假設試算,並非最終依據,正式設算仍必須依法計算。(示意圖/PIXABAY)
財政部回應新版財劃法爭議,強調去年三讀當天的數字僅屬假設試算,並非最終依據,正式設算仍必須依法計算。(示意圖/PIXABAY)

針對中國國民黨團質疑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簡稱財劃法)分配公式有問題,質疑財政部為何能在去年法案三讀通過當天進行中央統籌稅款分配金額之設算,財政部作出正式澄清,說明相關試算係應立法委員要求,在諸多假設條件下所作的初步推估,並非最終依據,更不宜與近日依法設算的正式數字進行直接比較。

財政部指出,113年12月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新版財劃法時,審查過程曾多次抽換提案內容,表決過程也極為倉促,當日通過的版本與去年11月財政委員會審查版本內容亦有出入,致使該部無從表達完整意見。而當時所做的中央統籌稅款試算,僅為初步設算,並已在表中註明僅為假設情境,無法作為實際分配依據。

針對新版財劃法第16條之1所訂普通統籌稅款分配公式,財政部說明,其分子計算方式係按本島各市縣與離島分開計算,但分母則依全部直轄市與縣(市)合併計算。然條文中對於財產稅成長率序位分數的定義及計分方式,鄉(鎮、市)分配之核計項目、指標與權重等要素並未明確規範,引發實務操作上的困難與爭議。對此,行政院於今年2月27日曾移請立法院進行覆議,期盼修正相關模糊條文,但立法院於3月12日決議維持原案,未做調整。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去年度初步試算採用的是「分子與分母一致」的方式,即本島19個市縣與離島3縣分別對應設算,並假設可全數分配完畢。惟實際分配時,若無法律明確授權,該部無法對現行法律文字任意延伸解讀。是以,在依法執行的前提下,設算仍需回歸現行法規文義所界定之計算邏輯。

針對公式實務推動面,財政部於今年8月15日召集各地方政府研商,針對「序位分數」計算方式,多數地方建議採用0.2分級距,並同意繼續沿用現行鄉(鎮、市)分配公式,初步取得共識。然而,在分母爭議方面,儘管有地方政府建議採取行政解釋以因應,但由於法條文字已明載應依「全部直轄市及縣(市)」計算,財政部仍認為無法逾越法律明文,自行作出不同詮釋。

財政部強調,對於因公式設計而產生「無法分配」的稅款數額,其性質仍屬地方財源,為普通統籌稅款之一部分,中央不得任意挪用,未來仍須透過修法方式予以釐清並完善制度設計,以符合公平與合理分配原則。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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