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南投報導
南投慣竊偷挖土機逛大街,遭警方攔查竟舉鏟斗襲警。(圖/翻攝畫面)南投一名前科累累的49歲林姓男子,連夜潛入工廠偷挖土機,還開挖土機逛大街,囂張行徑引起警方注意遭盤查,林男竟以鏟斗攻擊巡邏車,並回轉機身阻止員警靠近,雙方僵持不下,員警一度拔槍對峙,場面萬分驚險。最終警方憑藉優勢警力強制把林男拉下車,依法送辦,而林男荒唐行徑也被法院依攜帶兇器竊盜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處1年徒刑。
林男揮舞鏟斗攻擊巡邏車,員警拔槍喝止。(圖/翻攝畫面)2024年12月21日清晨5時許,竹山警方接獲報案稱有挖土機在馬路上疾駛,員警到場要求停車受檢,但駕駛林男卻高舉鏟斗意圖攻擊巡邏車,員警見狀立即拔槍喝止,但林男仍持續逼近。另一名員警見狀上前破窗,噴辣椒水,遭林男回轉機身、揮動鏟斗逼退。
員警破窗噴辣椒水,制止林男前進。(圖/翻攝畫面)林男無視員警喝斥,駕駛挖土機一路往前衝,雙方一度僵持不下,最終員警趁林男轉入巷口時,一擁而上拔除挖土機鑰匙,並將人強拉下車逮捕。過程中,林男出拳襲警,造成員警身體多處挫傷,警方在現場查扣挖土機、美工刀等物品。
林男駕駛挖土機襲警逃竄,最終遭優勢警力壓制逮捕。(圖/翻攝畫面)林男落網後一度辯稱挖土機是自己所有,但警方追查發現林男是竊盜慣犯,曾因案入獄服刑,出獄後又再度犯案,挖土機是從2公里外的工廠竊得,全案依法送辦。
南投地院審理,認為林男多次犯罪,對刑罰反應能力薄弱,依《刑法》第47條第1項之規定加重其刑,依攜帶兇器竊盜罪處有期徒刑7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罪處有期徒刑10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