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劉宇鈞報導
黃暐瀚說,違法就是違法,不能因其善心,而大肆鼓勵。(圖/翻攝自黃暐瀚臉書)去年7月時,一名黃姓清潔隊員將回收來且還能使用的舊電鍋,轉贈給拾荒婦人,此舉遭到檢舉,檢方如今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媒體人黃暐瀚認為,清潔隊員「雖有善心,亦有犯行」,支持法官酌量輕判,但違法就是違法,不能因其善心而大肆鼓勵。
黃暐瀚今(11)日發文表示,站在「情理法」的論點來看,清潔員惜物愛物,有善心也有善行。但若站回「法理情」的角度來看的話,當清潔隊員把資源回收物(大同電鍋)給「帶回家」這個動作發生當下,就已經「侵佔公物」了。
黃暐瀚提到,說到惜物愛物,其實北市環保局一直都有將回收的廢棄物進行維護,修繕後變成二手家具,再低價賣出,或是直接贈送給弱勢家庭。
黃暐瀚直言,也就是說,惜物愛物,幫助弱勢,都是北市府早已在做的事情,清潔隊員處理資源回收品,只能繳回,不能私納,否則就是觸法。這也正是清潔隊長所說:「勿以惡小而為之」的原因。
黃暐瀚強調,所以送電鍋的清潔隊員「雖有善心,亦有犯行」;他完全支持法官酌量輕判,甚至給予緩刑,但違法就是違法,不能因其善心,而大肆鼓勵。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