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育道/台北報導
淡江大橋預計明年5月正式通車,交通部公路局確認已於今年2月申請「淡江大橋」四字商標,並在4月30日申請淡江大橋圖案標誌,公路局坦言未與新北市政府討論。(圖/翻攝自侯友宜臉書)新北淡江大橋預計明年5月正式通車,交通部公路局確認已於今年2月申請「淡江大橋」四字商標,並在4月30日申請淡江大橋圖案標誌。消息一出引發外界關注,民眾若在周邊販售相關商品,是否會構成侵權?對此,公路局新工處北分局主任工程司陳文信回應,強調註冊主要是為了「品牌形象」與「公共利益」,而非政府自行經營周邊商品。
交通部4月30日註冊淡江大橋LOGO圖片商標。(圖/翻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路局:為品牌化與回饋公共
陳文信表示,當初提出註冊想法,是因為淡江大橋是全國矚目的大型建設,若能建立品牌識別,不僅能提高大橋價值,也能確保公共建設的公共性。「未來若有收益,也能回饋到公共服務。」他解釋,註冊目的是品牌化,而不是由交通部自行推出紀念品。
未來民眾使用此LOGO恐有侵權疑慮。(圖/翻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未來商品使用 須申請規範中
外界關心是否意味著民眾販售印有「淡江大橋」字樣或圖案的商品都會被限制?陳文信說,若商家希望使用相關標誌,須先向公路局申請,後續將依審核規定決定可否使用。他也提到,若能正當運用商標,確實可增加商品附加價值,例如帽子、馬克杯、印刷紀念品等都可能開放,但蛋糕、車輪餅這類食品如何界定,仍須進一步研議。
交通部2月註冊「淡江大橋」四字商標。(圖/翻攝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是否收費?仍在討論
至於未來是否會收取授權費用或採利潤分成,陳文信坦言,相關細節仍未定案,因為商標申請尚未正式核准通過,相關使用規範還在討論中。他強調,註冊的基本立場是確保全民共享,「我們不會自己去做商品,而是希望經由授權,讓公共品牌能有更大推廣。」
未與新北市討論 事後允諾共享
由於淡江大橋經費有三分之一由新北市政府負擔,外界質疑公路局註冊商標是否忽視地方權益。陳文信坦言,申請前並未與新北市討論,不過強調若商標通過,未來新北市或其他公部門仍可共享品牌形象,用於公共性及城市行銷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