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富家女遭男模騙婚,給8萬求離職仍被拋棄,心碎提離婚。(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台中一名家裡開公司的富家女小美(化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男模小帥(化名),小美對小帥一見傾心展開交往後,要求小帥別當男模,到自家公司上班,但二人婚後10多天,小帥就離家出走。小美要求離婚時,小帥又稱再給8萬元就不當男模,小美信以為真匯款後,小帥再度失聯,失望的小美最終訴請離婚,法院審理認為小帥只想要錢,惡意遺棄小美,判准離婚。
判決書指出,小美與小帥在2024年9月6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二人交往後小美才發現小帥是男模,在小帥承諾辭職後,二人於10月7日登記結婚,同居於小美的租屋處,但婚後4天,二人因故起口角,小帥離家出走,直到18日才回家。
當時,小美安排小帥到自家公司任職,但小帥上班2天後就無故離開公司,並封鎖小美,小美於28日委請律師發函請求小帥出面協商離婚事宜未果。同月31日,因強颱來襲,小美家中窗戶被吹破,但小帥仍未返家,獨留小美一人擔心受怕。
結果11月2日,小帥又找上小美,表示只要再給8萬就會離職,小美信以為真,結果小帥拿了錢後,仍不肯離職,並於同月5日不告而別,雙方分居將近1年。甚至今年5月,小美因憂鬱症病發,輕生命危,小帥也未到院關心,小美最終因心寒,訴請離婚。
法官審酌,二人婚後10多天,小帥就離家,與小美分居將近1年,期間不聞不問,甚至還偷拍小美手機通訊紀錄,對小美提起侵害配偶權之賠償請求,顯見小帥只想取得金錢,惡意遺棄小美,毫無維繫婚姻之意。
法官認為,在二人分居期間,小帥在外違法販賣煙彈謀利、毆打他人成傷,雙方價值觀存在顯著差異,已無互信基礎,且離婚訴訟期間,小帥未出庭,也未提出書狀說明,因此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同條第2項規定,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