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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旅喊「我想要」強壓上床逞慾!女同學掙脫守住貞操…他無罪原因曝

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女同學小花(化名)指控,3年前參加畢業旅行遭男同學強制性交未遂,但因證據不足,法院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女同學小花(化名)指控,3年前參加畢業旅行遭男同學強制性交未遂,但因證據不足,法院判無罪。(示意圖/PIXABAY)

高雄男子大壯(化名)遭女同學小花(化名)指控,3年前參加畢業旅行,試圖強制性交,甚至脫口對她說「我想要」;因女方抵抗,才未能得逞。事後大壯挨告,遭檢方依法起訴,但小花身上未採得男方DNA,及驗得任何體傷,證述矛盾與事實不符,沒足夠事證佐證犯行,法院審理後,諭知大壯無罪,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高雄男子大壯(化名)跟女子小花(化名)兩人是同校同學,2023年5月24日至26日一同南投縣畢業旅行,當晚入住飯店,男方趁女方獨處之際,將人強壓在床上,試圖強制性交,還表示「我想要」;小花因死命抵抗,才未能得逞。

事後小花報警提告,大壯堅決否認犯行,辯稱,當時去房間找她,開門後女方就抱他一直哭,當下不斷安慰關心,隨後同學告知要到大廳,就離開並無犯案。

此案發生後,並未在小花身上採得大壯DNA跡證,女方也為驗得任何體傷;此外,小花曾打給友人述說案發經過,但大壯只在房間停留約11分鐘,通話時間則是人已離開以後,不可能直接聽聞性侵經過,且證述有所矛盾,並與事實不符。

綜觀卷內其他事證,都無從佐證小花指控內容,因欠缺事證,無從認定大壯有強制性交未遂犯行,法院審理後,諭知大壯無罪,可上訴。

#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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