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呂秋遠律師
北捷發生優先座衝突事件。(圖/取自threads)捷運站的事情,很多人應該都看到了。就目前流傳出來的影像,看到的狀況是這樣:
一位年紀稍長的女士,質疑一位較年輕的男士,為何坐在優先席?旁邊看來還有淺藍色的空位,但是看來女士不願意去坐那些空位,執意要男士離開。男士看來不願意,於是女士展開了第一次的攻擊,她把袋子往前揮,已經輕微的碰觸到那位男士。男士不願意離開,並且把三宅一生的Homme Plisse Issey Miyake包交給旁邊的人。接著,那位女士用她手上的包攻擊第二次,又再次碰到男士,男士索性站起身來,直接往女士身上踹,將她踹飛到淺藍色的空位。女士跌坐在椅子上後,隨即起立怒喊「要叫警察!」,並向其他乘客說「原來他是男的啦,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可怕的人。」
網路上對於這件事,看來支持男士的聲浪居多,他們支持的原因有幾點:
1.「據說」,這位女士是捷運上習慣要人家讓座的「慣犯」(用慣犯這兩個字,其實很怪),很多需要座位的人,甚至是孕婦,也會被她召喚起身。
2.「據說」,這位女士其實是中研院開研討會的常客,喜歡發問,很多研究員都認識她。
3.當時捷運還有空位,優先座並不是專門給年紀大的人,說不定他當時也確實有需要,而且,還有空位,為何執意要求別人讓座?
4.她在最後說,「原來他是男的啦,我現在才知道他是很可怕的人。」,某些網友認為,所以她本來以為對方是女生,女生比較好欺負,是這樣嗎?
5.她先攻擊男士,而且兩次。最後男生是正當防衛,看這種人被踹,大快人心。
不過,對於這個男生來說,這件事麻煩的不是當下,而是之後。
但願這位男士,當場有去驗傷,如果沒有,以影片裡女士的攻擊力道,未來要說服檢察官,他也有受傷,要同時主張傷害罪,恐怕會有難度。一般來說,驗傷要即時,一旦超過一定時間,就不容易被認為是當下發生的。那麼,能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呢?
從影片看來,有一點難度。原因是,看來這位男士,是先把三宅一生交給隔壁的人,類似已經等待對方再出手,就要反制。而且,他踹對方,因為對方都只是拿包揮舞,雖然有碰到他,但其實不容易被認為是為了防衛自己而以「踹」的方式傷害對方。可以主張防衛過當試試看,但是,主張這個也只能減刑,無法完全免除罪行。甚至主張防衛過當都不容易,因為兩個人的體型、年紀等等都有差距,他也有很多種方式可以阻止對方攻擊,他應該有餘地可以選擇比較小的防衛方式,而不是直接一腿踹過去。
接下來是最麻煩的民事賠償。先不論這一踹,會不會對一個年紀稍長的女士造成傷害,甚至可能脊椎、骨頭出現問題。假設,我是說假設,女士真的是「據說」裡的「那種人」。哪種人?就是有些人想像中「貪小便宜的老害」,不是老人很壞,而是壞人變老。這時候,你覺得她會怎麼主張?
當然是身上所有的病痛,乃至於以後的所有身體上的問題,都賴在這次的事件裡。那麼,光是釐清傷害造成的影響,可能就得要糾纏這位男士很久很久。高額的賠償、律師費、刑事責任,該怎麼辦?
這件事,可能讓許多人覺得「大快人心」,踹的真好。但是,出門在外,還是一切小心。那一腳,很爽,不過,代價可能也不小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