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王男謊稱搭高鐵遺失200萬元遭判3月徒刑。(圖/資料照)台北市1名王姓男子,先前至鐵路警察局報案,謊稱自己在高鐵列車遺失後背包,裡面裝有現金200萬元,檢方認為,王男意圖誣陷不明人士侵占遺失物,遂依誣告罪嫌將他起訴;台北地院認為,王男行為浪費司法資源,遂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2024年8月19日晚間9時許,王男前往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報案,指出當天他從台中搭乘高鐵北上,並在台北站下車,不慎遺失裝有現金200萬元的後背包,他懷疑200萬元已遭不明人士侵占;鐵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發現,當天王男根本沒出現在車站,遂將他依誣告罪嫌移送法辦。
王男庭訊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為,王男誣告行為浪費司法及警察資源,讓他人蒙受刑事追訴之風險,考量他犯後態度尚可,以及高中肄業、生活困頓等情狀,遂依未指定犯人誣告罪判王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