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楊姓工讀生3次尾隨女員工進入女廁並偷拍,一度引發軒然大波。(圖/資料畫面)4月間,台北市政府傳出外聘工讀生尾隨女員工進入女廁偷拍案,女員工當場發現後大聲呼救,該名工讀生被隨即被眾人壓制逮獲。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4月。案經上訴,台北地院二審宣告緩刑4年,付保護管束,需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5場次法治教育課。
4月16日下午,楊姓工讀生在北市府大樓8樓,尾隨教育局一名女員工進入廁所,再以手機自隔壁廁間下方縫隙偷拍女員工如廁畫面。女員工如廁完畢推開門發現楊男,見楊男出現在女廁手上又拿著手機,警覺遭到偷拍,大聲尖叫,其他職員聽見趕緊前來,當場將楊男制伏,並通報警方。
警方發現楊男手機裡有4部影片,都是該名女職員的畫面,拍到腿部、背影,未拍到私密處。楊男則坦承偷拍,強調只是一時好奇、好玩,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依法起訴。
一審審理期間,楊男表示願意和女方和解,女方則請求法官予以重判。台北地方法院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楊男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楊男上訴。
台北地院二審15日判決楊男得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需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5場次法治教育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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