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林昱孜報導
請病假「養出2餐廳、團購海鮮」,海巡隊員丟鐵飯碗。(圖/翻攝畫面)海巡署艦隊分署第16海巡隊林姓隊員遭媒體踢爆請病假8個月,兼職經營2間燒烤店,還搞起海鮮團購,副業做得有聲有色,還能領取超過60萬薪水;對此,艦隊分署除依職權啟動行政調查、全力配合檢方偵辦外,並綜合各項調查事證,於今(15)日召開考績會議,決議以兩大過免職處分。
根據《鏡報》報導,林姓隊員3度持醫院診斷證明,請了有薪延長病假,目前假請到今年底,實際累積病假天數超過8個月;不過林姓隊員沒請病假卻沒好好養病,反而在新竹市開設「滾三圈海鮮燒烤」餐廳,每到用餐時間總是座無虛席,因為生意太好,又在竹北市開了分店,甚至還擁有一個人數多達3700人的海鮮團購群組,專賣漁貨、生魚片。
請病假8個月,副業經營的有聲有色,根據《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公務員2年內可請有薪病假最多一年,且可以照常領取年終獎金,根據他遞出的延長病假一共10個半月,算一算加上年終獎金,仍可以領到60萬元國家薪水。
林姓隊員遭踢爆請假經營副業,澳底海巡隊表示,艦隊分署除依職權啟動行政調查、全力配合檢方偵辦外,並綜合各項調查事證,已於本(15)日召開考績會議,決議以兩大過免職處分,展現嚴整紀律、決不寬貸之立場。
澳底海巡隊說,林姓隊員係檢具公立醫院開立醫囑「病患須在家長期休養」醫師診斷證明,自113年底起首次申請延長病假,至114年6月申請第三次延長病假,均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檢具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醫院出具之診斷證明書,程序完備並符合規定。艦隊分署於核准文件中亦明確告知當事人,請假期間仍具公務人員身分,應遵守《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不得兼職」等相關規範。
艦隊分署表示,本案後續將由政風單位提出監督檢討報告,並強化請假管理與審核把關,未來凡涉及長期病假案件,均須呈報海巡署核定,並與醫院溝通針對申請長期病假的個案,建立評估機制,維護公務紀律與機關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