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東報導
法務部矯正署台東戒治所一名謝姓受刑人,自去年的4至6月間,於服刑期間,對監所管理員及執勤獄警,辱罵三字經、吐口水、潑灑穢物等超過11次,獄方報警送辦,案經台東地院審理,依妨害公務執行及侮辱公務員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可上訴。
法務部矯正署台東戒治所。(圖/資料照)據了解,謝男於去年4至6月服刑期間,涉嫌對管理員及獄警,辱罵三字經、潑灑穢物等,其中包括5位監所管理員,以及多名執勤獄警,甚至還吐口水,導致多名執勤人員無法持續持行公務。
案經台東地院審理,認為謝男行為已明顯妨害公務,嚴重影響管理秩序,情節重大。法官考量謝男過去已有多次妨害公務前科,且未見悔意,因此依妨害公務罪、侮辱公務員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4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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