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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發文「台中普發4萬」被移送法辦!法院認屬「言論自由」裁定不罰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726大罷免後,網路瘋傳台中市將普發4萬元,被台中市府認定是假消息,報警偵辦。(圖/台中市府提供)
726大罷免後,網路瘋傳台中市將普發4萬元,被台中市府認定是假消息,報警偵辦。(圖/台中市府提供)

726大罷免結束後,網路上出現大量嘲諷哏圖,其中包括「台中市將每人普發4萬元」圖卡,被台中市府認定是假訊息,報警偵辦,一名在網路社群轉貼圖卡的陳姓男子被依社維法送辦。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陳男僅就公共議題提出個人意見,並無散布謠言,屬言論自由範疇,裁定不罰。

陳男在網路轉傳普發4萬圖卡,被依散布謠言違反社維法移送法辦。(圖/翻攝自Threads)
陳男在網路轉傳普發4萬圖卡,被依散布謠言違反社維法移送法辦。(圖/翻攝自Threads)

回顧案情,今年7月底,台中市府指出,南區區公所接獲民眾反映,網路上瘋傳「台中市將每人普發4萬元」的不實圖卡,認定是假訊息並報警偵辦。台中陳姓男子因在Threads上發文,指「年終獎金每人普發4萬台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被依散布謠言違反社維法,移送地院裁處。

法院審理時,陳男主張自己支持普發4萬,是因為盧秀燕曾同意中央普發1萬元,既然台中市府也有超徵稅額的部分,普發現金回饋台中市民屬於合理範圍。

法官認為,根據陳男發布的圖卡及內容判斷,只是針對普發現金的公共議題提出其個人意見,進行公共討論,無散布謠言可言。至於民眾詢問區公所,也不代表有不安情形,僅是基於懷疑態度或好奇心態,難以認定有影響公共安寧,因此認定陳男言論屬於自由範圍,裁定不罰。

台中市府回應,尊重司法判決,不會提出抗告,但也呼籲民眾網路傳播速度極快,關於政府政策或公共資源分配等議題,應以官方公告為準。

#普發4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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