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台中地檢署。(圖/翻攝台中地檢署官網)前檢察官吳傑人在2006年偵辦賣淫案件時,私下脅迫女證人共浴性侵得逞遭判刑入獄,出獄後他轉任律師又被法務部廢止律師證書,吳傑人卻仍自稱是律師,且受託辦理訴訟業務遭起訴。昨(16)日法院開庭審理,有女被害人激動痛罵「知法玩法」、「騙了好多人」。
現年61歲的吳傑人是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28期結業,曾任花蓮、屏東、高雄等地檢署檢察官。不過在2006年時,吳傑人偵辦妨害風化案,傳訊從事援交的女證人問訊,卻以討論案情為由,私帶女子至溫泉旅館共浴性侵,遭法院判刑7年半確定,同時法務部也廢止他的律師證書,他不服興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確定。
事後吳傑人又被查出,2021年至2024年間,他明知自己已無律師資格,卻仍佯稱自身為律師、有律師團隊,導致9名民眾誤信,花費數萬元委任辦理民事、刑事訴訟業務。2024年5月檢方前往搜索,並通知吳傑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以詐欺、律師法嫌,有串證、反覆實施之虞聲押禁見,後續台中地院裁定20萬元交保,而檢方抗告成功,中院重裁吳收押禁見,今年1月再以50萬元交保。
事後檢方依違反律師法、詐欺罪嫌將吳傑人起訴,並向法院求重刑。昨日台中地院開庭審理,吳傑人不僅否認罪行,也辯稱自己名下有3套房產,若想詐騙應先脫產後再以人頭帳戶行騙,但房產均在他名下,顯無詐欺意圖。
吳傑人也說,因我國現行法律未禁止非律師及律師等人共組團隊,且該律師團內有行政、業務人員,加上他當時稱自己有律師團隊,並無詐騙之意,也認為自己雖被廢止律師資格,但依然有人繼續稱呼他律師,無違反經驗法則,主張無罪。
法官審理過程中,突然有名女被害人當庭控訴,大吼吳傑人犯意明確,質疑法官、檢察官說「你們是在替他(吳)脫罪嗎?」,對此法官耐心向女子解釋,表示法院定1個人罪,需經過縝密程序,有無成罪法院會公正判斷。
不過女子情緒仍未平息,反而大聲回應,「他當過檢察官、律師多年,知法玩法」、「事證明確,為何要耗費被害人時間一直來開庭」等,法官則進一步詢問女子有無調解意願,女子聽不下去仍激動不已,後續就連公訴檢察官、被告辯護人等都加入勸說、解釋,但依然無結論,最終法官只好諭知退庭。